宣传片拍摄制作合同甲方(委托方):乙方(执行方):甲方委托乙方制作企业宣传片,帮助甲方树立企业形象,扩大宣传,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此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一、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开展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2、甲方应按时、依照合同支付全部费用。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摄制脚本及相关影视文字资料并保证保证材料完整、准确,图片清晰。4、甲方有对制作完成的企业宣传片作品享有版权。5、除了约定的拍摄内容外,乙方有权决定如何拍摄镜头和场景。,乙方有权决定如何剪辑最终影像制品,甲方如有特殊拍摄要求,必须与乙方说明,如有必要需另外签订补充合同。6、为保证乙方拍摄效果,甲方须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如场所照明、环境供电、相关人员配合等条件。7、乙方应确保母盘本身无播放上的技术的缺陷,乙方可以在影视片落幕中注明该片由乙方制作。8、甲方应保障乙方摄像师人身安全,以及摄像器材不被丢失、损坏。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摄像师人身安全受到侵害以及摄像机、摄像器材丢失、损坏,由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责。9、因天气原因(如有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