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640892 上传时间:2018-10-25 格式:DOC 页数:211 大小:2.1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北京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11页
北京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11页
北京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211页
北京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211页
北京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2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北京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细则(西城区)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01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01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01C28001B030医疗卫生机构未建立消毒管理组织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2、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02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02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02C28002B030医疗卫生机构未制定消毒管理制度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

3、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03 C28003B010医疗卫生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03B

4、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03B030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04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04B0

5、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04C28004B030医疗卫生机构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

6、28005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05C28005B020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未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掌握消毒知识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7、裁量标准C28005B03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06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06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06C28006B030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

8、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07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07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07C28007B030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进入人

9、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未达到灭菌要求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08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08B020医

10、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08C28008B030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未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

11、(含)以下罚款C28009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09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09C28009B030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接触皮肤、粘膜的器械和用品未达到消毒要求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

12、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10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10C28010B020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

13、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10B03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11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11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11C28

14、011B030医疗卫生机构购进消毒产品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12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12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造成

15、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12C28012B030医疗卫生机构的环境、物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13 C28013B0

16、10医疗卫生机构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未按照国家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13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13B030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17、 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14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14B02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C28014C28014B030医疗卫生机构运送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未随时进行消毒处理的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

18、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15B01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未造成后果的 可以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15C28015B020医疗卫生机构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采取有效消毒措施消毒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

19、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20000 元以下罚款。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0000 元(含)(以下罚款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15B030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0000 元以上 20000元(含)以下罚款C28017B010小于 3 种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的可

20、以处以 3000 元罚款C28017B020超过 3 种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的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17B030违反本办法三十三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 万元(含)以下罚款C28017C28017B040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卫生部有关规定的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

21、款。违反本办法三十三条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含)以下罚款C28018B010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的消毒产品小于3 种的可以处以 3000 元罚款C28018C28018B020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的消毒产品的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

22、罚款。生产经营无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备案凭证或卫生许可批件的的消毒产品大于于 3 种的处以 5000 元罚款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18B030违反本办法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 万元(含)以下罚款C28018B040违反本办法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含)以下罚款C28019B010生产经营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小于 3 种的 可以处以 3000 元罚款C28019

23、B020生产经营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大于 3 种的 处以 5000 元罚款C28019B030违反本办法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 5 例以内,未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处以 5000 元以上 1 万元(含)以下罚款C28019C28019B040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卫生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消毒产品的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 5000 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 5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违反本办法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造成感染性疾病

24、暴发,造成人身损害后果的或者暴发例数大于 5 例的处以 1 万元以上 2 万元(含)以下罚款C28021 C28021A000三级、四级实验室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有资格证书的,应当吊销其资格证书。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22 C28022A000三级、四级实验室已经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但是未经批准从事某种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

25、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有资格证书的,应当吊销其资格证书。警告,并吊销其资格证书C28023 C28023C000在不符合相应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从事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有关活动,监督其将用于实验活动的病原微生物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并给予警告;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C28024 C28024C000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

26、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一)未依照规定在明显位置标示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标志的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C28025 C28025C000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二)未向原批准部门报告实验活动结果以及工作情况的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

27、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C28026 C28026C000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未作详细记录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三)未依照规定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或者对所采集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未作详细记录的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C28027 C28027C000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备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28、,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四)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未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的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C28028 C28028C000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五)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C28029 C28029C000未

29、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五)未依照规定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或者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允许其上岗,或者批准未采取防护措施的人员进入实验室的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C28030 C28030C000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实验室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六)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此违法行为不划分裁量阶次,处以警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