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音乐教学总目标 音乐课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为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和文化传承价值。音乐课的基本理念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重视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提倡学科综合、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和完善评价机制。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一、学段目标 (36年级)学生的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应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的魅力吸引学生。保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培养音乐感受与鉴赏的能力。 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 培养艺术想象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二、分学段的内容标准(一) 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