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安全教育1. 施工现场安全一般规定:1.1进场施工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例、规定、遵守工地的安全生产制度。1.2工班组负责人应对施工及生活区的施工安全、防火、生活卫生等方面负责,经常能够检查整改落实。1.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允许赤裸、赤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1.4进入施工现场禁止明火,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1.5班组交接时要记录清楚,并有专业人员检查记录。1.6所有进入施工作业场所的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听从指挥,文明施工。1.7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1.8对于施工现场的脚手架、设施、设备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必须经指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1.9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施工电器、机械设备。2.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2.1施工现场的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