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党政机关搬迁置换项目内装饰工程第一标段(A组团) 月评比及奖罚制度 编制人 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日月 评 比 及 奖 罚 制 度(一)月评比办法为了确保工程(产品)质量,提高企业信誉,促使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质量超高国家标准,特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技术管理进行每月的质量评比及建立质量奖罚制度。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工地性的综合质量评比活动,总分第一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500元);总分第二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300元);总分第三名的选手(施工管理人员或员工),项目部给予物质奖励(价值约100元)。(二)奖励1、单位工程质量经工程相关各方共同验收一致认为达优良等级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0.5%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2、单位工程质量被市建筑工程协会评为“市质量样板工程”的,则按该工程合同价款1%奖励给管理人员和班组;3、单位工程优良奖金,只按最上一级得奖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三)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