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订购合同书甲方:宿迁市宿城区润华泰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东台市沃田生物有机肥厂 (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生物有机肥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以下合同:一、订购产品名称:生物有机肥(主要成份为鸡粪)二、订购产品数量:800吨三、质量标准:甲方授权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甲方生产要求的货物。乙方的货物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随货文件要求。四、产品规格及价格:每吨320元,总价为人民币贰拾贰伍万陆仟元整(¥256000.00)。五、付款方式:货物运到甲方后,经检验合格,卸货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六、产品包装要求及规格:袋装,每袋50公斤七、交货地点:宿迁市宿城区罗圩乡胜利村润佳果蔬合作社基地。运费由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由乙方承担责任。八、供货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批传真订单(或电话、短信通知)3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至合同指定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