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设立公司协议书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一致决定共同发起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设公司”),签订如下协议,作为协议各方发起行为的规范,以资共同遵守:发起人:1、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2、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第一章 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第一条 本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有限公司。第二条 本公司的住所: 。第三条 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四条 本公司的经营宗旨: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事项,在工商登记时如有变更,以工商登记为准。第二章 注册资本第六条 新设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rmb ),协议各方于年 月 日出资。其中:发起人 出资额为 元整(rmb ),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发起人 出资额为 元整(rmb ),以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第七条 协议各方须按期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 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