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上铁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一周年工作情况通报各位来宾、各位朋友,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上铁法院新办公楼。下面由我向各位通报一下上铁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深改组第七次会议提出的“ 建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 的精神,按照最高法院 四五改革纲要关于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中管辖行政案件的指导意见战略部署,上海市委政法委、上海市高院于去年 6 月 15 日召开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大会,自去年 7 月 1 日起,由我院集中管辖本市静安、虹口、普陀、长宁四区的一审行政案件。改革试点启动后,我院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
2、思想新战略为指南,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 标,切实按照最高法院、市委政法委、市高院的统一部署以及周强院长关于跨行政区划法院工作改革的要求,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有机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立法宗旨,平稳有序推进集中管辖工作,积极探索并致力于行政诉讼生态的改善,集中管辖机制优势逐步显现。2第一部分 审判工作基本情况收案情况: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共收案 1549 件,同比集中管辖前四区法院收案总和增长 43.3%。收案数量的上升,从一个角度说明集中管辖机制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期待和认同。结案情况:审结各类案件 114
3、9 件。其中,以和解撤诉和调解方式结案的占结案总数的 36.2%;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占 46%;以裁定方式结案的占 18%。被告情况:在受理的行政案件中,起诉市级机关的占 9.8%;起诉区级机关的 88.9%,其中,静安区、虹口区、普陀区、长宁区案件数分别占 43.6%、18.7%、17.2%、9.4%。涉案管理领域:以城建、公安和市场监管为主,分别占收案总数的 54%、30%、7%。另有卫生计生、劳动 保障、税务、司法行政等领域的案件。第二部分 主要开展的工作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诉讼体制机制,合理调整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的会 议精神
4、,提升人民群众对于司法公平正义3的获得感,我院根据市委政法委、高院部署,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经验”,着眼机制建 设,着力破除诉讼“ 主客场”,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权威。第一,落实司法为民宗旨,优化诉讼服务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 100%做到有案必诉、有诉必理,并依法做好释明工作,切实破除行政审判“立案难” 。同 时,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导诉分流、答疑前置、立案登记一体化流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亲切、细致的诉讼服务,努力做到司法为民。第二,探索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积极探索将行政纠纷纳入诉前调解。依据新修订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可调解行政案件的范围,积极尝
5、试运用社会力量,组建专业特邀调解员队伍,在当事人自愿前提下,开展诉前调解,已形成“一个 专门调 解场所、一支专业 特邀调解员队伍、一套规范管理制度” 的格局, 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的快速解纷渠道。诉前纠纷化解率 21.86%,平均调解天数 20 天,成效初显。二是以“一个核心、三轮驱动”为抓手,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贯彻新行政诉讼法新增的“ 解决行政争议”的立法精神,强化“ 一揽子” 解决 纷争理念,同时 在行政审判中融入民商事审判理念,注重依法平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质性化解纠纷,力促服判息诉” 为核心;以审判作风 建设为内在驱动,展示中4立亲民司法形象;以规范化庭审为能力驱动,体
6、现司法公正公信;以审判机制建设为长效驱动,构建行政审判矛盾化解机制。试点一年来,调撤比例达 36.2%。三是协同市律协建立律师参与矛盾化解合作机制。按照中政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精神,与市律协建立律师志愿法律服务合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专窗向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服务。实际运行短短几个月,已有 102 人次的律师参与接待了 160 余人次当事人,发挥了良好的化解矛盾作用。 第三,健全适应集中管辖改革要求的专业化审判机制一是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集聚四区法院行政法官,并以“ 案件 类 型相对集中、审判力量科学整合”为基本思路,确定四个行政
7、审判庭的专业审判职能,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促进行政法官从“全科大夫 ”到 “专科专家”的发展 。二是提升审判专业化规范化,促进适法统一。切实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加强审委会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建设,将此作为统一办案思路和基础规范的重要平台;院、庭长带头开庭审理案件,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三是以“精品案件”工程全面促进审判专业水平提升。以精品案件工程为切入点,带动法官审判能力和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树立改革试点法院的品牌效应,真正使行政审判从“小众”变“出众”。5集中管辖一年来,二审改判发回瑕疵率为 0。四是探索构建行政审判“随机分案”机制。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尝试逐步构建行政案件“随机分
8、案 ”“排期开庭”机制,由立案庭直接确定承办法官和开庭时间,以切实体现司法透明和中立。五是以信息化手段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我院专项研发行政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系统,以信息化手段,提升集中管辖专业化审判管理水平。第四,积极完善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是坚持公正审判,立足案件促进依法行政。立足案件审理,在通过裁判纠正违法的同时,加强案件审理中的释明工作,促使行政机关自我纠错,达到缓和矛盾、服判息诉的效果。二是贯彻新行政诉讼法要求,促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坚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 每案必送” ;定期向四区发送出庭榜单,推进“告官能 见官” ;鼓励行政 负责人“出庭更要出声”“出声还要出彩” ,
9、对行政 负责人出庭应诉实行正向鼓励和反向激励并举,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正逐渐成为新常态。三是健全“府”“院”良性互动机制。一方面,法院主动搭建多层次良性互动平台:(1)定期与四区党委政法委、政府法制办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沟通涉法涉诉情;(2)发送“1+4”系列“ 司法审查情况报告”,采用“ 总分 结合” 形式,总报告提炼共性特点和问题,提出共性建议,分报告则突出各区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分析及对6策;(3)严格规范案件审理程序,体现审判的中立和权威。另一方面,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集中管辖改革:(1)四区党委、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均重视我院“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并作出批示;(2)属地党
10、委政府树立法治先行理念,区委书记专门来院调研关心改革情况;(3)静安区人大和区政府、普陀区政府先后邀请院主要负责人作行政诉讼专题法治讲座,静安区人大常委会、两区政府班子成员,及两区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4)四区政府重视庭审法治教育,主动组织 130 余人观摩庭审。“鼓励与制约” 并举、 “监督与支持”并重的良性互 动关系已经建立。第五,探索适应集中管辖特点的配套机制一是探索跨行政区划的诉讼便利机制。妥善处理集中管辖与诉讼便民的关系,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将不便留给自己、将方便带给群众” 的工作理念,借助信息化技术提供智能化诉讼服务,以及通过巡回审判等方式,方便当事人就近参加诉讼,已开展多场巡回审判。二是探索跨行政区划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陪审员“ 倍增计划” ,在四区法院支持下,从四区陪审员库选择充实我院人民陪审员队伍,构建适应跨区划审理要求的人们陪审员工作机制。下一步,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7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继续紧紧围绕中央顶层设计和改革方案的部署,做好深化改革的先行者和排头兵,为全国司法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提供扎实有效的实践样本,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17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