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与缺陷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的主要特征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股东出资的非股份性、股东人数的限制性、公司资本的相对封闭性、公司设立程序的简便性和公司组织机构设立的灵活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这些特征决定了其存在的具有一定的优点和缺陷。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主要在于:第一,设立条件低,设立简便。这与有限责任公司特征中的公司设立程序的简便性相同。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发起设立,而无募集设立。一般只要有公司章程,股东出资达到要求,进登记即可。第二,股东变动小,内部凝聚力强。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量的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因为股东人数较少,所以股东之间容易协调。同时,公司资本具有相对封闭性,不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本,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这使得股东的人员流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