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一、目的原则 为建立有效的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体制,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中心整体服务水平,实现中心“以服务促发展”的执行理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二、机构职责 综合管理科为服务质量监督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明确中心各科室、岗位服务质量监督范围,监督各科室、岗位的服务质量执行情况。各科室负责人为科室服务质量监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反映的服务质量问题。三、方式范围 服务质量监督实行中心监管、员工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主要方式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管两方面。外部监督包括服务对象评价、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管是对各科室、岗位服务实行监督管理。四、监管环节 服务质量监管主要从业务开展、业务合作和服务跟踪三个阶段对服务质量关键点进行监管。(一)业务开展:包括对中心各科室、岗位人员服务的及时性、服务态度良好性、服务记录准确性、业务开展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服务质量监控。(二)业务合作:主要对业务开展过程中沟通的及时性、合作方案执行规范性和业务合作质量的稳定性进行监管。(三)服务跟踪: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