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2地 板 安 装 验 收 规 范1 基础要求3.1水泥地面、搁栅或配制的副地板等安装的基础应平整、干燥,安装地板时的环境条件应达到或低于当地年均平衡湿度和含水率,严禁含湿安装。3.2 安装前应对已固的基础进行验收。平整度不得超过1.5/1m;主要行走区域无松动或无异常响声;应使用隔湿物(防潮膜)对地板进行隔潮处理。3.3 严禁用水泥砂浆围固龙骨(搁栅)。2 安装程序4.1 清除基础表面的装修异物,同时取出墙体四周的固定限位块。4.2 铺设防潮层。应使用防潮层对地板进行隔离,交接处,防潮层应重叠510,并用胶带封接;靠墙边处应上卷510。4.3 安装前应得到用户对地板质量、数量等确认后,开始预铺、分检。为防止地板过大的色差,地板固定前需对其进行色差的调整。4.4 地板的定位及固定。4.4.1 定位 起铺的第一排(离墙面约1cm处划线拉直,不直度应小于1%)。4.4.2 实木地板 4.4.2.1 固定前,应在地板榫舌内侧进行预钻孔(孔径应略小于地板钉直径),深度约为2/3地板厚,并用专用地板钉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