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内容1、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2、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环境、照明设施等,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夜间施工场地必须有足够照明。3、参加施工的工人,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4、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距地面2米及以上作业要有挂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项目安全部负责人同意。6、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接地,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8、圆盘锯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操作员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越锯片。9、短窄料应用推棍,接料使用刨钩。超过锯片半径的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