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加工车间各项管理标准注:本制度与公司制度发生冲突时,以公司制度为准一、奖励制度本车间鼓励员工提倡好的建议,一经采用将根据实用价值给予奖励。为车间做出特别贡献的,将给予奖励小功50元、大功100元。凡是一个月内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不缺勤、不违反以下四项制度和公司制度的,将给予50元的奖励。二、生产制度要求1、所有人员生产加工时必须按实际派工数量进行加工,不可以挑活、占活和怠工,没有派工而加工或不按派工数量进行加工的,将按当天工资的50%结算当天工资,派工而不加工或故意怠工的一经发现,将给予50至200元罚款,严重的直接开除。2、上班时,所有员工须坚守岗位,不得到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被动等待、观望,做完一道工序后,要马上要求组长和主任再安排工作,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违者一次罚款20元。3、如有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需请假的,必需填写请假条,经组长、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电话请假,如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