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供用电管理制度1供电系统运行管理1、机场供电系统内所有电力用户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严格执行国家电力管理部门制定的电气安全规程及机场公司制定的各种电气作业规程。2、机场供电系统内所有用电单位都应明确用电安全责任人,并予以公布。3、非机场公司内部用户,根据供用电情况,必须与机场公司签订供用电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及有关制度和规程,做好供用电管理工作。4、机场公司与用户(外单位)电气设备的维护管理的范围按产权分界点或双方协议分界点划分,未征得分管单位的许可,不得操作对方的供用电设备。如因紧急事故必须操作或更动者,事后应迅速通知分管单位,用户无法维护的供用电设备可由双方协商签订有关委托代维协议。5、机场供电系统内所有用电单位在任何一级供配电设施发生跳闸等故障时,必须由具备进网作业许可证的专业人员进行处理,严禁其他人员擅自操作。6、属机场公司产权范围的建筑物内用户(包括房屋承租户)严禁私拉乱接、擅自违章使用生活用大功率电器等违章行为,一经发现报公司处理。7、机场公司运行保障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机场用电安全大检查,使电气设备和变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