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使用协议发包方(甲方):郑州建投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朱永亮 根据公司绿化工程的工作具体安排:经甲乙双方协商,结合本工程特点,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协议内容:经北六路(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南侧挖树坑、铺设水管挖沟及回填租赁机械。二、使用地点:经北六路(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南侧挖树坑、铺设水管挖沟及回填租赁机械。三、协议要求:本工程定于2017年4月1日开工,工期5天,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机械,不得延误工期。以上工程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如乙方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3%罚款。四、机械费用计算: 小勾机一台(铺设水管挖沟及回填使用),共21小时,每小时160元; 共计:336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叁佰陆拾元整)。五、费用结算:使用完毕,一次性付清。六、乙方承诺:按甲方要求作业。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待使用完毕,机械费用结清后失效。甲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