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厂质量奖惩管理规定一 目的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公司将围绕质量目标及其分解指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体系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二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三 职责3.1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提出,经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3.2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3.3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厂领导提出;3.4厂长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四 主要内容4.1 质量奖惩原则4.1.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4.1.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积分+15)。4.1.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