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规章制度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车间管理需要,特制定本条例如下:1、 按厂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者,一次罚款20元。2、 在上班时间严禁有离岗、闲聊、看报纸、手机的行为,违者一次罚款20元。3、 爱惜公物,有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者,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一经发现立即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送公安机关处理。4、全体员工要有互尊互爱的精神,严禁打架斗殴,如有发生,先动手者,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并承担医药费用,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厂。5、家庭有特殊情况,预先请假,未经允假而离岗的一次性罚款30元。6、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不开无人机、不点无人灯、气瓶及时关闭,如有违反,一次性罚款30元。如有造成设备损坏的,全额赔偿。7、 所有员工做好车间的清理、清扫工作,必须保证车间的整洁,如发现车间地面肮脏、有烟头杂物、工作台面凌乱,处以20元罚款。以上条例请各位员工认真执行,车间主任监督,如有违反严肃处理,并追究车间主任责任。盐边县万桦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