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鉴定评审细则(试行)说 明 一、本细则适用于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中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类的现场评审工作。二、本细则分为三部分:(一)基本条件的评审;(二)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的考核评审;(三)业绩考核评审。 三、评审细则中每一项评审内容按符合、有缺陷、不符合、不适用四种结果进行评定。其中“不符合”是指不符合评审要点的要求;“有缺陷”是指按评审要点的要求进行控制,但控制得不完善、不全面;“不适用”是指该评审要点不适用于该单位申请的项目或被抽查的设备。 四、评审报告中评审结论分为:具备条件、不具备条件。 五、评审结论的判定原则:(一) 具备条件:1、单项评审结果全部符合。 2、单项评审结果中重要项目(注#项)全部符合、非重要项目(未注#项)存在不符合和有缺陷项,但不得超过5项并认为最长20天内经整改能够达到要求。 (二)不具备条件:单项评审结果达不到具备条件要求。 六、评审第二部分时,应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申请项目范围内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