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润滑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 为了强化设备的润滑管理,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对油脂的使用、更换到再利用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责划分机电组是油脂润滑的业务管理单位,负责管理和考核井下油脂的存放、取样、回收过程及相关奖罚。各区队是油脂润滑的执行单位,负责区队内部设备的油脂存放、油脂润滑、定期取样及废油回收工作。使用管理(一)井下存放第三条 油脂要有符合要求的专用存放地点,地板平整、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并有足够的消防器材。第四条 油桶的放油口必须密封可靠,防止灰尘和淋水进入。第五条 油桶、注油工具必须存放在专门的油脂存放箱内。各种油脂必须按品种、牌号进行摆放,并有明显的标识。(二)加(注)油第六条 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设备润滑图表要求,对设备进行润滑,同时做好润滑或检查记录。第七条 使用单位应采用小桶直接加油,避免二次倒装。对每个牌号的油脂要使用专用油器具,严禁混装混用;加(注)油时,应将设备加(注)油口擦试干净,以免污染;加油器具用完后,必须放回专用台架内,并保证清洁。第八条 依据设备管理中心检测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