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制定目的】为加强材料设备参考品牌管理,规范材料设备品牌的选用程序,确保政府工程质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参考品牌库定义及适用范围】参考品牌库是指在工程施工招标或材料设备采购中,某些主要材料或设备(元器件),其质量、价格或观感对整个工程或设备质量、价格或者装饰效果起着非常关键作用,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装饰效果,我署通过一定程序选择若干品牌形成的材料设备品牌库(以下简称“参考品牌库”)。我署(含土地开发中心和住宅工程管理站)所有项目原则上均应在参考品牌库内选择材料设备,暂未建库的材料设备或报请署招标会批准可不采用的除外。第三条 【管理方针】我署参考品牌库的管理方针是公开征集、择优入库、价格优惠、服务至上、定期评价、优胜劣汰。第四条 【决策机构】署一级招标委员会(以下简称“署招标会”)为参考品牌库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品牌的入库和出库事宜,以及对材料设备品牌管理的重大问题行使决策权。第五条 【管理小组】设立参考品牌库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在署招标会领导下负责参考品牌库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中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