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村“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办法,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发放村干部绩效工资的依据。 一、考核对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文书、村督察员、各社社长。二、考核时间:每年年终。3、 考核内容: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包括遵纪守法、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三个方面。 1、遵纪守法(30分)。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班子组织生活、工作决策,干工作办事公道正派,严禁参加非法组织活动,在群众中形象良好。个人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一次扣20分;个人违纪行为受到乡以上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不执行班子决议,每宗扣5分。2、履行职责(50分)。按职责要求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所承担的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每项扣5分;因工作失误或方法不当,引起村民不满或村民纠纷的,每次扣5分;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敷衍应付,工作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每项扣5分;在参与中心工作、处臵突发性事件工作中,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