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民 自 治 章 程榆关管理处往子店村村民自治章程(2018年11月30日经村民会议通过)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障村民自治权利,促进本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以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村实行村民自治,是在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上级人民政府的指导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三条 本村的一切自治权力属于全体村民,通过村民会议、村务公决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本村重大事项,村民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村民代表会议监督执行。 第一章 村民和村民代表 第四条 村民指户口在本村的公民。村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村务活动,积极向村级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和批评,对村委会成员、村经济合作联社成员和村务进行监督;(二)享受本村举办的各项公共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权利;(三)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