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老年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第二条 本协会的办公地址:第三条 本协会是由老年人自愿组成,按照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公益性老年群众组织。本协会应当备案成立,符合条件的可依法登记。第四条 本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X省(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及政府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第五条 本协会的宗旨:代表老年人的利益,反映老年人的需求,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组织老年人开展各种文体娱乐活动和互助活动,带领广大老年人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服务。第六条 本协会在本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做好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教育和引导老年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密切联系老年人,依法代表和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三)协助上级老龄机构和村(社区)“两委”开展老龄工作。(四)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