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工作制度一、村卫生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认真履行机构职责,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时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使用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病历、门诊日志、处方,做到书写规范,用药合理,资料保管妥善。 三、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及医源性疾病的发生,杜绝医疗事故。出现医疗纠纷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四、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乡医基本用药目录,购进药品及医疗器械要有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执行进货检查制度。 五、实行24小时门诊工作制,做好出诊、转诊及抢救工作,提供巡诊上门服务,为群众建立健康档案,宣传健康教育知识。村卫生室管理制度一、村卫生室必须达到卫生部颁布的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要求,诊断、治疗、药房三室分设,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二、严格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超范围执业,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三、不得擅自增挂未经许可的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