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所规章制度 (一)、村卫生所门诊工作制度1坚持按时上下班,下班时间随叫随到,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文明行医、礼貌待人、耐心解答、细心诊治。2简化就诊手续,有计划安排病人就诊。3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的记载门诊病历,认真填写门诊及新农合减免登记本。4对疑难、危重病人不能确诊及诊治者,应及时转乡镇卫生院或请上级医师诊治,6O岁以上的老人及来自远方的病人应优先接诊。5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管理。6要熟练掌握治疗原则,严格执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做到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7严格传染病疫情管理,做好门诊日志、法定传染病报告登记,按规定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乡镇卫生院,同时针对不同传染病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避免传染病蔓延。8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要不断改善就医环境,积极进行健康知识宣传。(二)、村卫生所处方制度1医(士)师处方权,必须经取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由卫生所负责人提出,村管办主任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签字留样于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