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促进东明德村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制定本章程。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由村委会领导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建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纠正或制止违法婚姻。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 “理事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设理事长、常务理事若干人。第五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是在群众中有威望,有影响,责任心强,并热爱此项工作的党员和群众代表。第六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带头执行本章程,严以律己,积极负责,秉公办事,不带头参加请吃,违背职工的根本利益。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要经常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三章理事会任务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要积极协助和代为事主操办红白事,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九条协助村党支部、村委会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