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三资管理制度一、村集体资金管理1、规范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严格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不准坐收坐支,不准白条或预领条抵库。村级所有资金交由乡财会中心专户管理,村级不允许自开银行户头。加强代理会计对各村货币资金支取的事前监督,除按规定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外,村各项经济往来收付款均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严禁设账外账、小金库、公款私存、挪用公款、多头存款和大额现金支付等,严禁违规出借集体资金或用集体资金参加商业保险,严禁将集体资金用于购买股票、期货或基金,严禁为任何人或单位提供担保。 2 、规范票据管理。村各种收入款项必须开具在乡财会中心领取的统一的收款收据,并及时入账,不得使用自购收款收据;村各支出款项必须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须写明用途或事由,严格审批手续,严禁白头发票入账。二、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和资产资源交易项目管理 1 、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首先要考虑村级经济承受能力,防止村集体经济超负荷运行。要加强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项目招标、合同签订、项目变更、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和工程审计等各环节的管理,结合实际制订村级工程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