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监会制度(一)工作原则。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原则,按照“要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要求,通过明确村党组织对村监会的当然领导,进一步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扩大基层民主原则,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保障村民在村级事务中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原则,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办事。坚持公开公正效率原则,始终代表大多数村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二)村监会组织设置和人员产生。村监会在村“两委”换届结束后,由村民代表从村民代表中推荐,并直接差额选举产生,一般设委员至人,其中主任名、副主任至名。其任期与村“两委”班子的任期相同,一般为年。村监会主任原则上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村监会下设村务公开、财务、重点工程、治保安全、环境卫生等监督小组,一般由村监会成员担任组长,村委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村监会及下设组织的成员。(三)村监会成员任职条件。一是本村村民代表,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二是了解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