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一、 确定工作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1、 指导思想:在清产核资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好“国家、集体与农民、资产所有权主体与管护费用承担主体、不良资产债务核销与集体资产真实完整准确”三者之间的关系,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基本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统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明确产权归属,保持资产完整性。二、坚持依法有序原则,摸清查实集体资产现状,汇录在册,确保清查真实准确。三、坚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清查主体的原则。以民主村民群众参与监督,清查结果公开公示,得到全体村民的认可。3、工作目标:按上级布置的时间点,2018年全区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工作。2019年完成资产清查数据汇总,整章建制、审核、验收工作。二、 确定工作的对象及范围。 1、清产核资工作的对象包括:代行集体资产管理职能的村民委员会。2、清产核资工作的范围:土地、绿化的林地、坑、荒地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性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文化、卫生、体育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