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一、常规筛查。复课后,对进入培训场所的全体员工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二、发现报告。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检查人员应迅速向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报告,机构负责人须立即报告卫生疾控部门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三、患者隔离。患者员工戴口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口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工作。四、病例甄别。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工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无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1如果有,应立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通知属地卫生疾控部门,120转运至定点医院(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杭州市西溪医院、萧山区第一人民医院、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富阳区第一人民医院、临安区第一人民医院、桐庐县第一人民医院、建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淳安县第一人民医院),协助开展密切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