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江中学教师听课评课制度为了深入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学习交流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促进教师教学业务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使新课程改革得以更好的实施,特制定听课、评课活动制度:一、听课数量1、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2、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3、科任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0节。4、学校组织进行教学新苗说授评课活动,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5、学校组织教师到校外听优秀教师讲课,每学期一次以上。二、听课要求1、学校组织比武课、示范课、观摩课,全体教师必须全参加听课,学校领导要在听课活动中善于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学能手,树立典型,带动全体。2、教研组组织的青年教师汇报课,学科带头人的教学示范课,本组教师必须全部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教材和学生实际情况,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3、学校领导听随堂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授课与教学进度、教案是否相符。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4、听课教师必须提前进教室,态度要认真虚心,不能有干扰课堂教学的行为(如带手机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