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第二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编班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1)审核入学资格。凡属我校学区片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房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2)编班。经审核属招生范围的学生,必须填写新生报名册,以报名的顺序(男女生均衡分配)进行编班,并张榜公布。(3)新学期开始,凡插班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在各自的班级办理入班手续,进行注册。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2、新生入学后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建立学籍档案。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二、转学(转进、转出)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辖区的学生,必须持城镇居民户口本、房产证和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