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委托培训协议甲方:段彦明、申玲乙方:婉乐艺术培训中心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就甲方委托乙方培训甲方儿子(段峙维)学习架子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培训甲方儿子(段峙维)学习架子鼓(或其他器乐),并保证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让甲方的儿子掌握课程内容和演奏技巧,并进行考级,达到应达到的级别。 2、 学习时间及其费用:共学习50个学时,每个学时为45分钟,费用共计4500元(肆仟伍佰元)。如果甲方的儿子不能再一年内学完50个学时,可在下一年度或往后年度继续学习,完成5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器乐练习和上乐理课的时间不在此学时内)。 3、付款方式:签订本协议后,先付2250元(贰仟贰佰伍拾元),开始培训学习,半年后(或学够25学时),根据甲方儿子的学习效果,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委托乙方进行培训,如果继续培训,付清余款。 4、乙方负责甲方儿子在接受培训学习期间的管理,并负责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同时承担由此关联的相关责任。 5、乙方所配备的各专业老师均来自中央音乐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重点艺术高校专业在职教师及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