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业技能、资格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 目的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培训制度,提升员工岗位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更好地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各岗位从业人员技能需求,结合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费用预算安排等实际情况,特对原员工职业(执业)资格培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改编为员工职业技能、资格培训管理办法。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适用范围:正式聘用员工(试用期满并已完成转正审批)。第三章 培训学习类别第三条 具体培训学习类别调整柜归类如下:(一)岗位专项职业技能和对应的职业资格,包括但不限于:货运代理、报关报检、商务单证、会计证、特种设备操作、营销员(师)、物流员(师)、商务员(师)等;(二)短期专项技能培训类,包括但不限于:中远系统组织的脱产短训班、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有关市场营销、领导能力和企业管理的短期训练营等;(三)每年员工可参加具体培训科目以公司当年度确定的职业技能、资格培训指导目录为准。第四章 职业技能、资格工种培训指导目录第四条 按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和指导员工参加公司各岗位急需的职业技能、资格培训,公司将设立*年度公司职业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