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供电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分公司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分管副职的领导下,由安全监察部(安监保卫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办)负责具体工作。市、县分公司每年年初应制订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明确负责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与时间,培训费用纳入市、县公司整体预算予以保障。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培训结束要有考试考核,确保培训成效。第三条 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辅业公司人员、农电工等),要按国家和行业要求,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各县公司每年11月底前,应对本单位次年需新办“两证”和需复审“两证”的人员进行统计,并上报市公司,由市公司统一制定培训计划,于12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做好电气从业人员持证审查、取证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复审等工作,坚决杜绝无证人员、资质证过期人员上岗作业。高空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