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嘉 定 区 优 秀 人 才 住 房 第 十 二 批 试 点 工 作 方 案根据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各板块的实际情况,经 2014 年 12 月 30 日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十二批试点工作分配操作方案如下:一、 配售房1、 配售房试点范围区内高校、科研院所,重点领域事业单位板块中全部单位,企业板块为大部分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部分总部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重点骨干企业和区属国有企业以及在嘉定区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试行)(嘉委发201126 号)的 实施范围内,符合本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
2、2、 配售房房源第十二批配售房源共 224 套,总面积合计约 21000,分布于:(1)嘉定新城 52 套新城馥华里 26 套(叶城路 385 弄 9 号、10 号)好世皇马苑 26 套(崇教路 25 弄 3 号)(2)菊园地区 48 套合景叠翠峰苑 31 套(秋竹路 655 弄 5 号)旭辉锦庭 17 套(双坪路 185 弄 11 号)(3)南翔地区 82 套华润菁英苑(浩翔路 505 弄 3 号、4 号)(4)安亭地区 42 套2瑞立华庭(塔山路 452 弄 2、3、4 号)房源各板块分配情况:高校、科研院所板块 80 套,企业板块55 套,区属事业单位板块(含“千人计划”)89 套。二、 专项租房补贴1、 专项租房补贴试点范围参照配售房试点范围确定。2、 专项租房补贴资金额度第十二批试点确定为 400 人,需要的补贴资金约为每年 430万左右。其中,企业板块补贴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各负担50%。3、 初步分配方案高校、科研院所板块 80 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及重点企业板块 240 人,事业单位板块 80 人。各板块具体分配方案由主管部门确定。三、 时间安排第十二批试点工作自 2015 年 1 月启动,计划 2015 年 5 月底前全部完成。嘉定区优秀人才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