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绩效考核办法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促进各部门有效地开展创造性的工作,确保公司年、季、月工作计划及其他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新小区开发计划”,制订本考核办法。一、 考核对象。公司对各部门进行整体考核,部门负责人为考核责任人,考核结果只与考核责任人季薪挂钩。各部门内部的考核,可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并报公司综合办备案,由综合办负责检查监督。二、 考核办法。1、 公司按照职责履行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协作精神四方面进行累积积分百分制综合考评。配分标准为:职责履行40分,计划完成40分,制度落实15分,协作精神5分。每月考评一次,季度汇总平均。2、 得分的调节有三项:一是凡受公司通报表扬或业主、新闻媒体等书面表扬的,每次在月考核分数基础上加3分;受到公司通报批评或业主、新闻媒体等书面批评的,每次在月考核分数基础上扣3分。二是每季度由员工填写“部门经理季度工作绩效评价表”,对本部门负责人进行评议。在季度考核得分的基础上,优秀的加2分,良好的加1分,基本称职不变,不称职扣1分。三是根据各部门新项目进度计划分解任务完成情况和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