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严格管理、综合治理,为职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防止职业病发生。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企业法人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第五条 企业应成立以主管领导为主任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生产、计划、财务、从事职业病防治、安全、环保等部门和工会组成,负责企业内部重大健康管理问题的决策,组织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六条 企业应当结合实际,制定职业病防治长期计划,对涉及职业病的部室、单位要建立有效的职业病防止措施,建立职工职业卫生档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第三章 防护措施第六条 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工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