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葛塘中心小学校园足球议事制度葛塘中心小学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校园足球工作的领导、规划与管理,经研究决定成立葛塘中心小学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二条 领导小组是学校校园足球工作协调、议事和决策机构。领导小组成员为职务兼职,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体育组等部门一名负责同志任成员。第三条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学校体育和校园足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精神;2、审议校园足球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3、研究决定学校校园足球的重大政策和发展事项;4、部署学校校园足球年度工作计划;5、负责
2、学校校园足球的规划和指导,检查督促开展情况;6、审议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和决算。第四条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年度全体会议,遇重大决策事项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2第五条 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到年级和处室。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体育组,负责校园足球日常工作。体育教研组长任主任。第七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制订学校校园足球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的建议;2、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促进校园足球工作;3、组织开展校园足球的全面推广工作;4、建立与各部门日常联络、问题反馈机制;5、检查督促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6、承办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7、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办公室主任负责制,人员实行专兼职结合。第九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