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1 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提高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管力度,进一步理顺集团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投资关系和关联交易,规范子公司经济行为,维护投资者和债权人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集团公司各子公司的会计人员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物价管理、成本及费用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对外股权及股票投资、关联交易及利润分配等内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公司。3 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4 总则4.1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子公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财务事项具有审批权,但不得超越制度范围、突破计划或定额。4.2 子公司无独自对内、对外投资、融资、担保的权力,需要时,经集团公司批准。4.3 经集团公司批准,给予子公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