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路桥公司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设施的建设管理,促进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文明施工水平的提升,增强参建单位和人员的质量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施工意识,实现一流的施工现场管理,一流的施工现场形象,一流的施工作业环境,一流的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新建和改建工程,已实施的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三条、各参建单位要根据本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工地标准化建设活动,带动质量和安全的标准化管理,从而促进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升。第四条、为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市公司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标准化工地建设的实施工作的开展,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司工程部)具体组织实施。第五条、各工程管理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要组建相应的标准化工地建设领导机构。施工单位应依据本细则并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标段创建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报监理审核后报业主核备。第六条、施工场地布置总体标准施工单位应结合施工环境、条件,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场地总平面布置图),认真进行施工现场场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