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使用管理规定一、操作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操作技术和防火规定,做到安全操作,防止漏油、溅油。二、 加油场地、储油罐(或油仓)、周围场地内严禁烟火,并设立醒目的警示牌。三、 严禁在加油场地、储油罐(或油仓)、周围场地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四、 雷击时应停止加油作业。五、 加油过程中,严格控制油的速度,发生泡、冒、漏油时必须清理好现场,并将进油箱盖好口锁后,方能离去。六、在修理电气设备之前,必须把油气除干净,防止电火花点燃油气,并在配电间切断电流,使之有一个明显断开点,挂上“严禁合闸”的指示牌。七、修理油泵或管道时,要关闭相应阀门,挂上警示牌做好放油措施,防止油品外泄。八、每季度对供油系统、电气设备、管道、阀门、油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九、项目部施工船舶需加柴油时,应提前一星期向物资设备部申报柴油计划,以便合理安排。十、供应商加油船向需油船加油,物资设备部应委派不少于2人全程跟踪;加油前,对柴油进行下列检查: .进行取样(并用眼、鼻、手等器官进行外观识别);.用测试仪(用检测液涂在测试仪上)检测油品是否有水;.甲、乙双方计量仪器是否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