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比较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律师沈斌倜:最近有一些用工单位和劳动者打电话咨询企业用工的工时问题,沈律师就这个话题和大家聊一聊,以方便更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这几种工时有个更清晰的了解。用人单位能够避免不必要的违法用工风险以及能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工时制,而劳动者也可以在了解法律的基础上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总的来说,企业用工的工时共三种,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1、标准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也称为标准工作制,是由立法确定每天中工作时间长度,一周中工作日天数,并要求各用人单位和一般职工普遍实行的基本工时制度。标准工时,是我国运用最为广泛的一种工时制度,在标准工时制下,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工人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并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规定,标准工时制还有以下几点要求:A用人单位每周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B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