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版次V1.1文件名称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生效日期2017-11-15页次4/41.目的:对产品进行合理的标识,达到正确区分、防止误用产品和可追溯的目的。2.范围:适用于进料、生产制程至产品出厂全过程中的产品标识检验状态标识及追溯性管理。3.定义:3.1 状态标识:用以表明产品所处状态特性的标识。本程序规定主要标示产品所处的待检、合格、不合格等检验状态及机台、夹具等使用与完好状态。3.2产品标识:用以说明产品特性的标识。本程序规定主要标示产品之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检验状态等4.职责:4.1制造单位:4.1.1确保原材料、零件、半成品及成品在制程中及储存时皆有一明确制品标识,以利于掌握制程品质状况。4.1.2确保制程所发现之不合格品及异常品、模夹具被正确标识,以防止误用或擅用。4.1.3确保各制程段之品质状况均能被连贯追溯直至前工段或后工段。4.1.4执行异常追溯处理及对疑虑品主导处理。4.2品质单位:4.2.1确保制程合格品、不合格品及嫌疑品被有效标识、验证。4.2.2主导制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