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栈桥安全管理规定钢栈桥是本工程施工作业的重要运输设施,为保证钢栈桥在运营过程中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1、所有通过钢栈桥的人员、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2、进入钢栈桥的施工车辆限速5km/h、限重60T,超限车辆严禁通行;非施工车辆,未经许可严禁进入钢栈桥,禁止自行车、助力车、三轮车和摩托车等在钢栈桥上行驶。3、钢栈桥为单车道,严禁在钢栈桥上会车、停车,两车纵向行车间距不得小于12m。 4、钢栈桥桥面标高为118m,当水面高程为114m时,禁止通航。5、项目部定期对钢栈桥贝雷片固定卡、连接锁口销、U型卡、剪刀撑、分配梁连接焊缝进行安全检查。6、洪水期间,定时派人对贝雷片架上的堆积物进行清理。7、定期观测钢管桩周围河床变化情况。8、夜间按照水上通航要求设置航行警示装置。9、严禁人员在钢栈桥上逗留嬉戏游玩打闹。10、栈桥上布设的安全设施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破坏、拆除或挪用,违者按项目部规定从重处理。11、外来参观人员,必须通过项目领导批准或陪同,方可进入钢栈桥。无关人员禁止进入。12、遇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未采取防滑措施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