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共建汽车美容快修一体化实训基地协议甲方:重庆三峡职业学院 机械工程系乙方:重庆直通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为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实施以职业能力培养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企业培养既有良好职业素质又有很强的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走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之路,机械系决定引进企业入校,建立汽车专业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为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商定如下条款:第一条 甲方权责(1)甲方投入部分实训基地设备,设备在2011年12月31日前全部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对所投入实训设备有处置、转让、变卖、抵押、担保等权利。甲方在进行以上行为之前,要提前告知乙方并与其协商,不能因此影响乙方开展正常经营。(2)甲方根据实训基地设备需求完成设备询价、招标、采购、国有资产入库的全部流程,资产所有权由甲方独享。设备具体清单见协议附件1。(3)对甲方所投入实训设备,乙方与甲方共享使用权,共同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管理、日常维护、调试,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若因乙方使用不善而导致甲方设备毁损灭失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