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技师学院企业技师班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兼职教师是我院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适合技师教学的兼职教师队伍,对我院贯彻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方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稳定教学秩序、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明确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和管理职责,特制定本办法。一、兼职教师的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2、 必须具有所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技术人员或者其他社会人员,专业对口,熟悉技师教学特点。3、 遵守学院的各项管理及规定。二、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 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应与学院专业设置相适应,以重实践能力、经验为原则。2、 各项目负责人应在每学期末将新学期拟聘兼职教师报校企办审核,并递教务处备案。兼职教师的人选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三周内确定;3、 兼职教师的人选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名,经教务处审批后聘用。各项目负责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