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协议书甲 方: 乙 方:为服务海峡西岸的经济建设,加强闽台合作,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的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原则本着探索校企合作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新路;以培养适应海峡西岸紧缺专业人才的项目合作为载体,搭建闽台职业教育合作办学平台,探索建立校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二、合作方式及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学校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发布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