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推动技工学校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培养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对接迫切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目标,以提高技工学校学生就业能力、就业质量为出发点,以省级以上重点技工学校与当地骨干企业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形式,提高校企合作的层次,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社会参与的校企合作新机制。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二、目标任务通过校企合作,提高技工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争取在两年的时间内,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在校生的比例达到40以上(或不少于1200人),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人次以上;高级技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800人以上,年开业高人才技能培训400人次以上;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学生达到500人以上,年开展企业高技能培训300人次以上;省级重点技工学校高级工班在校生达到200人以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