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沱镇焦岩小学校校园安全巡逻制度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第一条建立学校安全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第二条 巡查主要内容1、学校值班情况;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第三条 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组长:刘鑫副组长:易东平成 员:方川、潘涛、何达、张友国、杨华林、熊正忠、潘峰、刘华昌第四条 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每周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